常用國際商標注冊的方式有四種:一是單國商標注冊,二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三是歐盟商標注冊,四是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商標注冊。
一、單國注冊選擇商品就相當的靈活自由,一般也不需要國內或在先的申請基礎,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擇想要保護的商品。原則上先選擇具體的、重要的、現用的產品,再考慮擴大保護的需要。
二、馬德里商標注冊需要基于國內的申請或注冊基礎,商品范圍不能超過國內基礎的范圍,即:需要小于等于國內的申請或注冊范圍
三、歐盟商標申請保護三個類別以內的商品或服務,費用相同。所以,不少企業在選擇歐盟注冊時意圖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無限擴大商品保護范圍。
四、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商標申請與歐盟注冊類似,不審查相對理由,保護三個以內的類別,費用相同。區別在于,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在一份申請中不能既保護商品又保護服務。建議企業在申請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商標時,也根據自身的需求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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